中国出口商纠纷对薄公堂
昨天在奥克兰高等法院,法官审理了两个商人之间的纠纷,其中一个表示他的前商业伙伴在经营生意时“无智商”。
昨天在奥克兰高等法院,法官审理了两个商人之间的纠纷,其中一个表示他的前商业伙伴在经营生意时“无智商”。
昨天在奥克兰高等法院,法官审理了两个商人之间的纠纷,其中一个表示他的前商业伙伴在经营生意时“无智商”。
去年,Yao Wei He(音译何耀威)在他们所经营的面粉生意破产清盘之后把Zhixiong Chen(英译陈志雄)和他的儿子Youngzhou 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170万纽币。
现在,老陈先生则声称他个人为这项失败的生意投资了700万,而且何先生欠他30万纽币。陈先生说,他还曾被何先生要求帮他年届20岁的儿子带进出口生意领域。
法官Simon Moore(西蒙·穆尔) 需要弄清这笔钱是否是个人贷款或是对投新西兰产品国际公司(两人之前的企业)的共同投资。
很明显两人之间的情谊已经荡然无存,有关出口问题之间的纠纷已经被上诉至法院。在另一个案子里,何先生以新西兰产品国际公司的名义起诉陈先生,涉及企业管理相关的严重指控。陈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
在盘问中,陈先生被问到他是否知道何先生在创立新西兰产品国际公司之前就有资金不足问题会阻碍出口业务。
陈先生回答说:“这是他(何)的智商是低于标准。”
陈先生通过他的翻译告诉法庭,在过去的几年里他被数次要求借钱给何先生,总数高达15万纽币。他还给何先生1万纽币现金用与购置一辆面包车和3万纽币现金支付何先生的女儿的私校学费。
不过,他说这些借款已经损失了,因为当时没有留下任何的字据,他也从中学到了教训。
“在中国文化中,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往往是以口头方式提出,而且贷款是否已还清,或偿还时间,是个人信誉的问题。”
然而,在2010年,何先生要求借30万纽币。陈先生说,他对这笔款项感到担心,因此要求有债务的书面确认,或欠条。
在一位ASB银行经理的见证下何先生写下欠条。 银行经理说这笔钱支付到何先生的账户可以作为证据。陈先生表示这笔款项是个人贷款,而不是作为出口生意的投资。因为与业务相关的款项都是通过公司银行账户或是他儿子一个信托账户出入。
何先生尚未提供证据,但声称贷款存在他的信托账户中。
此案休庭两天, 仍将继续审理。
英文原文作者是Victoria Young
这是原来的英文文章的删节版 - Editor
本文由Reese Yang翻译